未婚妈妈分手不要1个月的儿子 ,一年后反悔争夺抚养权被驳回,为何?

发布于 2022-11-22 12:04:57

这个新闻中特殊的地方在哪儿呢?在于虽然孩子不满两周岁,但是,女方存在的问题是,自己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(新闻中提到了女方之前坚决不要儿子),这也是法院驳回女方诉讼请求的原因。

在南京务工的张某和王某恋爱,相爱半年之后,王某怀孕,双方匆匆举办了婚礼却一直没有领证,在儿子出生一个月之后,2人频繁爆发冲突遂分手。起初王某以孩子会耽误自己为由,坚决不要孩子,于是张某获得孩子的抚养权,张某一家在此后的生活中悉心照顾儿子。

但是孩子一岁的时候,母亲王某却诉至法院,争夺孩子的抚养权,法院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,判决驳回了母亲王某的诉讼请求,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张某,且母亲王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,直至18岁为止。王某不服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

未婚妈妈分手不要1个月的儿子 ,一年后反悔争夺抚养权被驳回,为何?

母亲王某到底错在哪里了?错在孩子刚出生就放弃孩子的抚养权?我觉得从源头开始就错了,借用《武林外传》中佟掌柜的经典台词,我错了,我从一开始就错了。对于每一个女孩来说,真的请你做好准备再考虑生育。

怀孕的起源对于饮食男女来说更多的是个人的快乐,但是短暂的欢愉过后,当幼小的生命在你身体里扎根时,他意味着责任,意味着无数的爱与时间,还有金钱。就算是十月怀胎,整整十个月的光阴和孩子的一生相比,也还是微不足道。你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,你就要承担养育他,教育他的责任。而这些都是需要你付出时间和金钱的,甚至你要舍弃一部分自己的自由,才能换来孩子的健康成长。

未婚妈妈分手不要1个月的儿子 ,一年后反悔争夺抚养权被驳回,为何?

王某生下孩子后,并没有行使抚养的义务,而一年的时间,孩子在父亲家庭的照料下成长,也对悉心照料他的人产生了感情和安全感,让孩子突然离开这个安全的环境,这是再次对孩子的不负责任。孩子不是物品,没有人会给你开寄存条,不想要的时候扫码储存,想要的时候擦擦灰拿走即可,对子女的爱,也不应该有算计在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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